孟加拉国禁止在医疗机构附近销售烟草产品 淇淇 • 2026年04月10日 07:43 • 香烟资讯 孟加拉国卫生部近日要求地方卫生部门,严格执行禁止在医院、诊所及其他医疗设施周边100米范围内销售烟草产品的规定,确保这些区域保持无烟环境。 该国修订了烟草制品控制法案,对在指定公共场所使用烟草产品的罚款提高至2000塔卡(1塔卡约合人民币0.057元),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必须设置禁烟标识。 李恒编译自Tobacco Reporter网站 原创文章,作者:淇淇,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m.hbbaiming.com/b/365647.shtml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昵称: *邮箱: 网址: 记住昵称、邮箱和网址,下次评论免输入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