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讨论!云霄微信购买香烟“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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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云霄市多名微信好友非法购买香烟“万事如意”案一审宣判

非法购买香烟被判刑

近日,福建省云霄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一审宣判了被告人陈某某等4人非法购买香烟一案。

经审理查明,2022年3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通过微信好友李某某处以每条100元的价格购买品牌为“万事如意”的香烟共计42条,其中涉案香烟价值人民币4200元。被告人李某某、吴某某、林某某通过微信好友吴某某处以每条90元至100元的价格购买品牌为“万事如意”的香烟共计325条,其中涉案香烟价值人民币29250元。上述香烟均为走私进境的卷烟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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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等4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且均为共同犯罪,属共同犯罪中的共同正犯。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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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购买香烟危害巨大

非法购买香烟不仅会损害合法经营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而且会给社会带来一系列不良影响。走私卷烟的质量往往无法得到保障,存在安全隐患,危害消费者健康。同时,走私卷烟逃避监管和税收,损害国家经济利益。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购买香烟应到正规渠道,切勿贪图便宜购买走私卷烟。走私卷烟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未经海关许可,逃避海关监管,运输进境或者出境的货物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证或者核准文件的条件下从事烟草专卖活动。

【来源:网易新闻】

原创文章,作者:尧尧,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m.hbbaiming.com/b/64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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