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公布!国烟批发代理微商微信“薰天赫地”

今日公布!国烟批发代理微商“薰天赫地”涉嫌非法经营

一、涉案情况

近日,公安机关收到群众举报,称有不法分子在微信上以“国烟批发代理”的名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经过缜密侦查,公安机关锁定了涉案微商“薰天赫地”。

据调查,“薰天赫地”微信号自近些年来以来,以低价批发香烟为幌子,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方式招揽客户,吸引了大量的烟民关注。

今日公布!国烟批发代理微商微信“薰天赫地”

二、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发现,“薰天赫地”涉嫌以下违法行为:

* 非法销售假冒伪劣卷烟:“薰天赫地”销售的香烟均为假冒伪劣产品,在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均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对消费者健康造成极大危害。

* 逃避税收:“薰天赫地”通过微信平台进行交易,不开发票,不缴纳税款,严重损害国家税收利益。

* 扰乱市场秩序:“薰天赫地”以低价倾销假烟,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损害了合法的烟草经营者利益。

今日公布!国烟批发代理微商微信“薰天赫地”

三、公安机关行动

在掌握充分证据后,公安机关近日对“薰天赫地”实施了收网行动。民警在该微商位于本市的仓库中查获了大量假冒伪劣香烟,并抓获了涉案嫌疑人。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今日公布!国烟批发代理微商微信“薰天赫地”

四、警方提醒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

* 谨慎网购香烟:网购香烟存在极高风险,消费者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香烟。

* 举报非法烟草经营行为:发现非法烟草经营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 支持正规烟草经营者:消费者应支持合法合规的烟草经营者,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烟草市场环境。

五、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胁迫他人交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生产的非国家专卖物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经营明知是伪造、变造的非国家专卖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假烟。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不得批发、零售香烟。

【来源:广州日报】

原创文章,作者:舒儿,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m.hbbaiming.com/b/41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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