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报道:汕尾批发烟百乐专卖店“惩前毖后”
近日,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百乐"香烟批发店(化名)进行了一次例行检查,发现该店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多项违法行为,包括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经过调查取证,市场监管局对该店做出了严厉处罚。
无证经营,触犯法律
"百乐"香烟批发店长期以来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业务,属于违法行为。
销售假冒伪劣,损害消费者权益
本次检查中,市场监管局发现"百乐"香烟批发店存在销售假冒伪劣香烟的情况。这些假冒伪劣香烟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扰乱了烟草市场秩序。
逃避税收,违背商业道德
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百乐"香烟批发店长期以来采取各种手段逃避税收,包括低报收入、虚假申报税额等。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商业道德,扰乱了税收秩序。
处罚严厉,惩前毖后
针对"百乐"香烟批发店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作出了如下处罚:
* 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经营的全部香烟;
* 责令立即停止经营;
* 对该店负责人处以高额罚款。
市场监管局表示,此次回执不仅是针对"百乐"香烟批发店的个案处罚,更是为了规范整个汕尾市烟草市场秩序。
整治乱象,净化市场
近年来,汕尾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烟草市场整治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打击假冒伪劣香烟和无证经营行为。此次对"百乐"香烟批发店的查处,彰显了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烟草市场乱象的决心。
市场监管局呼吁广大市民和企业积极配合烟草市场整治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烟草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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